各院(部),院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473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于8-9月份开展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现就做好培训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培训学时及参训名额
(一)专业带头人课程实施能力提升项目
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研教改课题(项目)、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省辖市级及以上技能比赛并获奖的教师进行为期4周(160学时)的培训。每个专业不超过1人,全校不超过4人。
(二)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进行为期2周(80学时)的培训。培训重点包括语文、历史统编教材编写思路,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质量评价,教案、教学案例开发设计等。每个学科每个班次各限报1人。
(三)骨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
面向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进行为期3周(120学时)的培训。培训重点包括职业教育信息化制度标准、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制作应用、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和平台使用、混合式教学组织实施、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AI(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教学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内容。学校限报1人。
(四)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面向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教学资源库、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黄大年团队进行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培训。由省教育厅认定的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及教学资源库各安排工作室主持人或平台负责人1人参加。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及黄大年团队培训子项目,面向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及黄大年团队,每个团队限1人参加。
(五)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项目面向职业院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或心理辅导工作的教师开展不少于2周(80学时)的培训。学校限报1人。
(六)职业院校省级名师专题培训项目。面向遴选确定的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开展不少于5天(40学时)的培训。由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名师参加培训。
(七)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面向职业院校教师开展到国家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不少于30天(240学时)的产学研训一体化岗位实践。每个专业各限报1人。
二、培训内容
具体培训内容及承办院校见《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473号)(附件1)。
四、培训费用
培训经费(含师资费、资料费、网络研修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等)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及国家级培训经费中列支,参训教师个人不承担培训费;参加培训往返交通费由学校按规定报销(根据学校财务报销要求,未使用公务卡的,不予报销)。
五、报名方式及其他要求
(一)报名方式
1.各教学单位对照各培训项目对培训对象的资格和条件要求,推荐参训人员,并将推荐参训人员名单于7月30日上午11:00前报送综合楼410室,电子版发送至xzyszk@126.com,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无人报名。
2.拟参加培训的教师于8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http://202.113.245.38:8280/train/ ),选择培训项目和项目实施承担单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流程,严格按照指定的培训专业填报,个人所有填报内容要详细、准确、规范。
3.省项目办审核通过后,参训教师应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在开班前向项目实施承担单位说明理由,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对已经审核后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省项目办将相关情况通报到所在单位,并取消该教师5年内参加出国进修和国家级、省级培训等各类培训的资格。
(二)费用报销
参训教师于培训报到前及时登录学院财务报账系统进行事前审批,并于培训结束后及时办理事后审批流程,以免影响费用报销。
联系人:李子珍 电话:2366606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2.推荐参训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