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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0日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377 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于7-8月份开展2024年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现就做好培训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专业课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原则上以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为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修养、专业学理念、专业教学实践、专业技能提升、安全教育等。

(二)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等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修养、职业教育理念、新课程标准、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研究、安全教育等。

二、培训方式和学时

培训采取“师带徒”模式、“技能培训+顶岗实践”、集中 面授、网络研修、案例研讨、互动体验、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专业课教师培训每期时间不少于160 学时(其中网络研修和实习实训时间分别为 40 学时);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每期时间不少于 120 学时(其中网络研修 40 学时)。

三、名额分配

每个专业(学科)原则上不超过2人。专业、承办单位及培训时间等具体事项见附件2。

四、培训费用

参训教师个人不承担培训费,培训经费(含师资费、资料费、网络研修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等)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及国家级培训经费中列支;参加培训往返交通费由学校按规定报销(根据学校财务报销要求,未使用公务卡的,不予报销)。培训报到日和培训结束返程日按出差标准(180元/人/天)进行补助。

五、报名方式及其他要求

(一)报名方式

1)各教学单位于6月23日上午12:00前将报名回执汇总表(见附件1)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综合楼410室,电子版发送至xzyszk@126.com,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无人报名

2)拟参加培训的教师6月25日至6月28日登录教育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http://202.113.245.38:8280/train/ )进行报名(如首次参加,需要进行注册)。网上报名完成后,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参训教师(收到培训基地信息的教师)须按时到指定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

(二)费用报销

参训教师于培训报到前及时登录学院财务报账系统进行事前审批(选择委托人事处李子珍办理),并于培训结束后及时办理事后审批流程,以免影响费用报销。

联系人:李子珍      电话:2366606




                                    人事处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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