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0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或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得应聘的违法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xcrsc@126.com。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31日。
3.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将身份证、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及主要研究成果扫描件发送到上述邮箱,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五、面试
本次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资格确认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时,对应聘人员相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答辩,满分为100分。
采取现场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科研水平、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等基本情况。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citc.edu.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不向报考者收取除体检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3.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人才招聘活动,均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在外设置任何报名咨询点,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考试辅导、培训事宜。
4.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374-2270911
监督电话:0374-2270146
附件: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