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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作者: 点击:[]


各院(部)、院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5 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24年度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选(院直单位兼职教师按教学团队归属通过教学单位申报),我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人选。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工作流程

本次人选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核定。

此次推荐工作将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采取无纸化方式提交申报人选材料,申报人根据操作指南填写,确保数据信息规范详实。如发现申报人选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具体系统填报时间待学校人选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

各单位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把握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德才兼备,切实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各单位须于7月22日下午5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综合楼410室,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部门不推荐。

1.院部推荐意见一份,教学单位行政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2024年度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情况一览表》纸质、电子各1份,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xzyszk@126.com。。

3.人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具体包括: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行业兼职及社会服务情况证明。

联系人:李子珍         电话:0374-2366606

  

附件:1.2024年度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情况一览表

2.推荐人选佐证材料清单

3.人选标签



人事处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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